【财新网】(记者 贾天琼)债务缠身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其董事长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9月16日消息,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发出两份限制消费令,对海航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海航集团及法定代表人陈峰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必须的消费行为。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称,发出这一指令,是源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海航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因海航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规定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