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条例》对第三方平台在药品经营中的管理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出现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内容,但并未对“直接参与”进行界定。
与现行规定相比,《实施条例》在修订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等规定的同时,还对中药注册与生产、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在药品经营规定中,《实施条例》从药品网络销售的备案、质量管理、资质审核监督三方面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