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欧盟委员会在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未采用出口量最大代表性标准,只选择了3家中国本土企业作为抽样企业。”11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中称,欧委会抽样标准不合规、抽样过程不透明、抽样结果不公正,有关做法涉嫌违背世贸组织规则、欧盟法律,是对中国电动汽车企业的歧视性选择,将严重扭曲补贴调查结果。
欧盟在10月初宣布对产自中国的纯电动汽车正式启动反补贴调查。由于涉及公司数量较多,欧盟委员会采取抽样方式确定最终调查目标。10月26日,财新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欧盟委员会确定选择( 002594.sz / 01211.hk )、( 600104.sh )和( 00175.hk )这三家中国企业作为目标公司(详见财新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