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8日,财政部关税司发布消息称,近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
现有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此外,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